選擇權貸款指我行在為客戶提供信貸資金時,附加一定數額的股權認購期權;我行可以在約定的行權期限內,指定第三方按約定價格認購公司的股權。
【產品特點】
1.適用性廣:適用于具有高成長性、輕資產類企業(無法提供資產抵押等增信措施),為企業提供“股權+債權”的多元融資渠道;
2.獨立性:選擇權貸款以授信為基礎但不影響授信。授信合同具有完全的獨立性,選擇權貸款所涉及的權利生效與否均不影響授信合同本身的效力。
【業務流程】
1.項目受理與盡職調查,并形成盡調報告;
2.項目上報獲信審會批復后填寫《購買特定目的載體業務項目審查表》,并將盡職調查報告等文件一并上報,進行業務審批,落實批復條件;
3.合同簽訂及款項發放:經我行審定相關協議后與客戶及其他相關方簽訂全套融資合同,落實放款條件后放款;
4.貸后管理;
5.行權時,需另行審批。